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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肺炎疫情衝擊各行各業,為紓困及振興產業,行政院會日前通過「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案」,將函請立法院審議,儘快三讀通過。總計編列歲出新臺幣600億元,包括:經濟部204.9億元,主要紓困內需型產業消費優惠措施、徵用口罩生產機台、協助廠商加強出口、開發快速篩檢系統等。衛生福利部編列169.6億元,主要辦理應變醫院整備與隔離收治、防疫物資徵用及採購,及發給防疫補償金、檢疫場所人員津貼等。交通部編列167.7億元,主要補貼受疫情影響之交通運輸業及觀光產業。農業委會編列35.6億元,辦理農漁業者紓困利息補貼及專案補助等。文化部編列8億元,補助藝文產業營業成本及策辦振興活動、補助民眾於藝文場所消費等。教育部編列5.8億元,補助與提供各級學校、幼兒園、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防疫物資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編列2.2億元,採購疫情防治設備、建置防疫服務平台、定位追蹤及發送防疫簡訊等。內政部編列1.7億元,辦理社區防疫追蹤及居家檢疫者服務、及支援勤務等。此外,原住民委員會、客家委員會及海洋委員會則分別編列2億元、1.5億元及1億元。特別預算之財源將以舉借債務300億元及移用以前年度歲計賸餘300億元支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