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編輯部 日期:2020年2月號 (第411期) 出處:
我國與捷克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(臺捷所得稅協定)日前於捷克布拉格完成簽署,外交部表示,目前已完成捷方國內程序,雙方將依臺捷所得稅協定之規定以書面相互通知,我方於收到捷方通知後回復確認預定實施日期,預計於明(2021)年1月1日開始實施。臺捷所得稅協定實施後,為我國第33個所得稅協定(歐洲國家第16個),使我國在歐洲地區所得稅協定網絡更趨完整,有助我國企業在歐洲地區營運布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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