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實施倒數 政府與企業如何因應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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歐盟執行委員會於2021年7月推出十三項相關法案,組成一系列氣候變遷因應行動計畫,該計畫是歐盟為了 2050年實現氣候中和與零碳排的關鍵行動,預計到 2030年將碳排放量較 1990年減少 55%,而計畫中的兩個關鍵項目為「進行碳排放交易系統改革」及「建立碳邊境調整機制」(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;CBAM)。歐洲議會於今(2023)年 4月 18日正式通過立法,將自今年 10月 1日起實施 CBAM申報,並提供三年過渡期,自2026年開始徵收碳關稅。

因應氣候變遷
歐盟改革碳交易及建立碳關稅

歐洲議會在今年 4月 18日就歐盟碳排放交易系統(Emission Trading System;ETS)改 革 完 成 立 法, 確 定 從 2026年 至 2034年 期間,逐步取消企業免費碳排放配額。免費配額係ETS長久以來進行碳權交易的重要基礎,讓致力於減碳並有剩餘配額的企業可以在 ETS市場上銷售碳權,以獲取財務利益;免費配額不敷使用的高碳排企業則需要在 ETS市場上購買碳權,而付出財務成本。歐盟發現此機制無法有效達到減碳目的,因此,未來將逐漸以 CBAM取代免費配額,但仍維持 ETS市場碳權交易價格機制,以碳價格作為 CBAM的課徵標準。

自 2026 年起,對於進口商不能享有 ETS免費配額部分,需要購買 CBAM 憑證,並應向主管機關提交年度彙總申報。由於涉及特定貨物類別,將根據貨物原產地「實際含碳排放量」(Actual Embedded Emission) 計 算 稅費,包括在生產與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直接排放,以及從供應鏈上下游產生的間接排放,我國出口貨物到歐盟的企業將遭受嚴重的衝擊。過去未進行碳盤查與減碳的企業不僅對於公司形象有負面影響,未來其出口到歐盟貨物恐遭受歐盟海關以較高的「設定含碳排放量」(Default Embedded Emission)核定碳稅,更嚴重的是,可能造成被排除在歐盟進口供應商選擇名單之外,危及企業生存的可怕後果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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